其他
12366甬税有声丨增值税申报期内如何使用发票总额度?
▲戳蓝色字关注宁波税务
您好,这里是宁波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你好,请问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如何使用发票总额度,系统显示“剩余可用发票额度(申报前)”是什么意思?
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月初发票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
(一)按月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月月初到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月)申报前剩余可用发票额度为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月初发票额度;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月)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可使用额度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二)按季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季季初到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季度)申报前剩余可用发票额度为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月初发票额度;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季度)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可使用额度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感谢您的来电,再见。
来源 |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制作 | 市局办公室 宁海税务
文字 | 张碧芸
审核 | 穆宇平 应浩辉
校审 | 李一园
编发 | 王 卓
▼ 点击下方名片关注宁波税务 ▼
制作 | 慈溪税务
记得星标!点点在看让税收政策传得更远